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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

作者: 时间:2021-03-30 点击数: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规划与规章制度,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2.负责心理健康教研室管理和建设工作。

   3.负责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宣传和实践活动。

   4.负责学生心理测评、心理咨询和危机干预工作。

   5.负责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心理健康四级网络队伍培训,对各学院以及心理社团进行康业务指导。

   6.负责全校性的大学生心理问题与心理健康教育的调查研究以及和兄弟院校业务工作交流。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创业大道(主校区)、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分校区) 邮编:830091 新疆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新ICP备050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