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职能部门:
为全面掌握兼职辅导员与管理岗兼职教师的工作业绩和个人表现,进一步总结凝练兼职辅导员队伍建设经验和成效,激励和促进新进教师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根据《新疆工程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现将学院兼职辅导员与职能部门管理岗兼职教师工作年度测评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测评对象
2019年9月上岗担任兼职辅导员、管理岗兼职工作的专业课教师,考核时间为2019-2020年度。
二、考核测评程序
(一)个人总结。逐项梳理,客观、全面的总结一年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凝练工作经验和特色、难点和问题,形成个人工作总结报告(2000字以内),填写《学院兼职辅导员与职能部门管理岗兼职教师工作总结表》(见附件1)并于2020年10月1日12:00前发送至邮箱2671629294@qq.com(文件以“姓名+总结+学院”命名)。
(二)审核鉴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兼职教师进行鉴定,填写审核意见,并于10月2日12:00前将工作总结表(附件1)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处212室。
三、考核测评结果
学生处根据学院兼职辅导员与职能部门管理岗兼职教师的综合表现进行测评,最终考核测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
学工部(学生处)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