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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评2012-2013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10-11 点击数:

各系(部),南昌路、天津路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技师培训学院:

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现对2012-2013学年国家奖学金进行初评,请各系部严格按照相要求推荐一名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学院将根据有关要求初步评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2013年10月30日上报教育厅。各系部学生申请材料务必于2013年10月23日上午14:00前交给学生处肖春雷,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书(电子稿和打印稿)

2、申请表((附件一)电子稿和打印稿,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

3、系部推荐材料(以第三人称写)

4、学生成绩单((附件二)加盖相关公章)

5、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备注:1、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

2、凡是有需要签名的必须签名,不得加盖私章。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 普通本科、高职国家奖学金登记单登记表.xls 学生处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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