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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初评2014-201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10-12 点击数:

各系(部),南昌路、天津路校区综合管理办公室,技师培训学院:

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审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现对2014-2015学年国家奖学金进行初评,请各系部严格按照相要求(详见学生手册),有本科的系部推荐本、专科学生各一名申报国家奖学金,无本科的系部推荐一名专科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系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处初步审核汇总后上报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确定学生后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各系部学生申请材料务必于2015年10月21日上午14:00前交给学生处吐尔逊,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推荐学生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生本人申请书(电子稿和打印稿)

2、申请审批表((附件一)电子稿和打印稿,严格按照说明填写)

3、系部推荐材料(以第三人称写)

4、学生成绩登记表((附件二)加盖相关公章)

5、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备注:1、以上材料各一式两份;

2、凡是有需要签名的必须签名,不得加盖私章。

附件一:国家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二:普通本科、高职国家奖学金登记单登记表.xls

学生处

2015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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