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精神,及时总结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经验,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水平,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效应,经研究,决定在今年心理健康文化节期间,评选和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具体评选和表彰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各学院;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各学院从事心理健康教学、管理以及心理咨询工作的老师、校院两级心理协会成员和各班班级心理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学院领导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设有专门负责心理健康工作的辅导员,组建心理健康方面的学生团队,面向班主任以及学生开展心理健康方面的培训;
2.学院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特别是3·25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活动日、5·25心理健康周、班级团体心理辅导等工作有特色、有成绩;
3.学生心理动态周报工作真实、准确;对学院出现的心理危机事件处理及时、得当,注重对事件的总结,避免其他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4.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学院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二)先进个人(从事心理健康教学、管理以及心理咨询工作的老师)
认真落实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部署的工作,并结合各学院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和参与学校各种类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2.在教学或管理过程中,有效地指导学院各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工作,并督促心理委员履行职责;
3.指导心理协会成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4.主动钻研心理学知识,不断提高业务素质,积极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学活动以及相关的课题和学术研究;
5.关注学生心理成长,积极参与个体心理咨询以及团体心理辅导活动,具有奉献精神。
(三)先进个人(班级心理委员、心理协会成员)
1.责任心强,具备一定的奉献、互助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2.积极配合学校、学院相关老师开展丰富多彩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3.与同学进行广泛的沟通和交流,关注班级同学的心理状态,发现心理危机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或班主任汇报;
4.认真学习心理学知识,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次培训和活动,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5.各院班级心理委员和心理协会成员推荐名额不高于各学院班级总数的30%。
三、申报时间即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申报材料由各学院负责心理健康工作的辅导员汇总后报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
四、奖励办法所有获奖集体和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和奖励。
学生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
2019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