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班级心理委员培训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11 点击数: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学校-学院-班级-宿舍”四级网络体系,切实提升班级心理委员助人自助的能力,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将对大一班级的心理委员开展培训。

一、培训内容:

(一)班级心理委员的角色定位

(二)班级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

(三)团体心理辅导简介

(四)班级心理委员的自我成长

二、具体安排:

周四8-9节
    时间    地点   培训老师 参加人员所属院校

12月12日

中午14:30-16:00

  主校区

教学楼A301

马珊妮 

机电学院,安全学院,控制学院

12月13日

中午14:30-16:00

  主校区

教学楼A301

张艳梅 矿地学院,土木学院,能源学院,信息学院

12月13日

周四8-9节

南昌路校区

教学楼607

卫新军 经管学院,化工学院

12月13日

周四8-9节

天津路校区

教学楼202

艾丽斯·哈布西 语言学院

三、要求各学院要重视此次培训工作,督促相关班级心理委员按时参加,安排专人负责考勤。每场培训内容相同,如在安排培训的时间有课,可选择另一场参加。

 学生处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辅导中心

2018年12月11日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创业大道(主校区)、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分校区) 邮编:830091 新疆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新ICP备050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