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学校优秀毕业生的先进模范带头作用,调动学校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优良的校风与学风,根据《新疆工程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学校于2023年4月10日启动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毕业生自愿申请与班级推荐、学院评审答辩与公示、学生处审核,现拟评定阿依取热克·玉苏甫江等237名毕业生为新疆工程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5月4日。
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如有异议,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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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但在毕业离校前出现违背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的,学校将取消其荣誉称号。
附件:新疆工程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