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关于组织学工队伍参加学校“科研育人”项目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01-06 点击数:

各学院:

为适应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的新要求,不断提升学工队伍尤其是辅导员的科研意识和科研水平,根据学校《关于申报新疆工程学院“科研育人”项目的通知》,现结合我校学工队伍实际,对学工队伍参加学校“科研育人”项目作如下要求: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对象

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辅导员及学生处、团委、招就处工作人员,即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讲师职称,年龄在45岁及以下的中青年教师必须主持或参与一个项目申报。

(二)相关要求

1.选题范围

申报人要结合自身专业领域,与企业实践相结合、与“互联网+”、“挑战杯”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相结合、与学风建设相结合来选题。

参考选题(不仅限于以下选题):

1)新疆高校大学生“四个在一起”对促进思想政治教育实效性提升的研究

2)“三进两联一交友”视角下新疆高校辅导员家访工作有效性研究

3)《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4)《心理健康教育》课程思政建设

5)应用型本科院校学风建设实施途径探析

6)网络环境下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析

7)提升精准资助实效与长效机制研究

8)南疆贫困地区学生资助与教育脱贫研究

9)《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教学改革

10)《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课程思政建设探究

11)《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教学改革

12)《大学生就业指导》课程思政建设探究

13)应用型本科院校毕业生就业调研探究

14)困难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路径探析

2.项目组成员

项目组成员人数不超过8人,其中1-3名教师,5名学生(以本科生为主,含少数民族学生1-2名)。

3.研究期限

研究期限为1-2年。

(三)经费额度

自然科学类每项0.5~1.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0.3~0.5万元。

二、申报程序

1.由申请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新疆工程学院“科研育人”人才培养项目申请书》(附件详见《关于申报新疆工程学院“科研育人”项目的通知)申请书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

2.学生处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填写新疆工程学院科研项目审查表,并签署相关意见。

3.各学院于2020年2月14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报送至学生处思政科,电子文档发送至306871967@qq.com,学生处2020年2月16日前统一将项目汇总表、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报送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4.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按照“择需、择重、择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评审通过的研究项目,由学校发文公布,并给予经费资助。

5.参与“科研育人”项目情况将作为辅导员年终个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符合申报对象条件但未参加项目的辅导员,年终考核不得为优。

 

2020年1月6

 

学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创业大道(主校区)、乌鲁木齐市南昌路236号(分校区) 邮编:830091 新疆工程学院 版权所有 新ICP备05001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