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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4-13 点击数:

关于推荐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浓厚大学创新文化环境,激励大学生发明创造,结合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根据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兵团教育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人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被推荐人为专利前三位发明人或设计人。

(三)被推荐人的相关专利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二、推荐材料

(一)被推荐人获得的有效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等授权文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已转化实施的专利应提供说明许可转让收入情况相关证明。

(二)被推荐人优秀事迹材料,包括历年的发明创造及获奖情况,专利转化实施情况。

(三)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表(附表1)。

(四)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汇总表(附表2)。

三、推荐方式、名额及截止时间

由学院老师推荐,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及优秀事迹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推荐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

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所推荐的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兵团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1. 工作要求

  2.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做好面向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

  3. 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学生上报的申报材料及优秀事迹的质量与真实性,按时在4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任薇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4月13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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