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的通知
各学院:
为浓厚大学创新文化环境,激励大学生发明创造,结合2021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根据兵团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兵团教育局、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自治区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举办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学校组织开展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被推荐人为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被推荐人为专利前三位发明人或设计人。
(三)被推荐人的相关专利有效且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
二、推荐材料
(一)被推荐人获得的有效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等授权文本复印件(一式一份),已转化实施的专利应提供说明许可转让收入情况相关证明。
(二)被推荐人优秀事迹材料,包括历年的发明创造及获奖情况,专利转化实施情况。
(三)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表(附表1)。
(四)2021年新疆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推荐汇总表(附表2)。
三、推荐方式、名额及截止时间
由学院老师推荐,所在学院对申报材料及优秀事迹进行初审后择优推荐。推荐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8日。
学生处将对各学院所推荐的发明创造优秀大学生进行审核,择优推荐至兵团知识产权信息中心。
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活动,认真做好面向学生的宣传动员工作。
请各学院严格把关学生上报的申报材料及优秀事迹的质量与真实性,按时在4月18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任薇处。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