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专学字[2010]238号
关于表彰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
奖学金获奖学生的决定
各系部处(室):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拨付2010年自治区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新教财[2010]239号)精神和《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系部进行评选、推荐和公示,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批,李亚兵等6名同学获得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雷腾飞等564名学生获得2009-201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此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号召全校同学向他们学习,并希望受表彰的同学继续努力,在学风建设中做出更大的成绩。
附件:1、2009-2010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2、2009-201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名单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表彰 奖学金 学生 决定
抄报:自治区教育厅
抄送:学校领导
新疆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校长办公室 2010年12月31日印
共印汉文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