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5-04-11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新疆工程学院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规定评选调整程序,经过学生工作委员会联审联签通过,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7日。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7977126、学生处处长:7528398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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