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国宋庆龄基金会《关于商请支持我会宋庆龄未来助学金项目相关事宜的函》和自治区教育厅的有关通知,依据《新疆工程学院社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23年宋庆龄未来助学金项目评选工作已完成,经过学生申请、班级推荐、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初步建议名单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形成学校宋庆龄未来助学金建议名单,报学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期限: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11日。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7977126、学生处处长:7528398
附件:2023年宋庆龄未来助学金公示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