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锋 时间:2023-03-20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有关通知,按照《新疆工程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评选程序,在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助学金名单基础上,经学院调整与公示、学生处审核后,现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国家助学金(第6次)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25日。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7977126、学生处处长:7977240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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