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工程学院学院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学校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评选程序,经学生申请、班级初评、学院评审、答辩与公示、学生资助中心复核、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2019-2020学年学校奖学金(特殊奖学金)初审名单和2019-2020学年学校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1年4月9日--2021年4月13日。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7977126、学生处处长: 7977312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