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新教函【2020】484号文件精神和学校要求,现启动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要求如下:
1、各学院必须严格依据《新疆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修订)》开展2019-2020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2、有专科生的学院推荐本科生4名、专科学生2名;无专科学生的学院仅推荐4名本科学生。
3、截止时间:2020年9月19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材料报学生处,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4、自治区教育厅和学校对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十分重视,要求非常严格,各学院在报送材料前务必仔细按本通知要求审核,若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出现申报材料内容不实、未按规定填写及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等情况,可视情节取消其申报资格。
5、学生申报国家奖学金所需提交材料如下:
(1)国家奖学金申请书(以第一人称书写,电子版+纸质版)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纸质版,严格按说明填写)(附件1)
(3)学院推荐材料(以第三人称书写)
(4)学生成绩登记表(加盖相关公章)
(5)学生本人身份证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6)学生本人免冠照片(2寸,电子照片)
★ 第(1)至(5)项提交纸质材料均为一式两份,凡有签名处的必须手写签名,不得加盖私章。
★ 格式标准:纸张大小A4,页边距均2.5CM,段落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四号,申请书和学院推荐材料的封面均按统一模版填写。
★ 申报材料中陈述学生在2019—2020学年内取得的成绩和成就。
学生处联系人:孙锋,电话:0991-7977279。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