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考核工作的统一安排,根据《关于开展学校教职工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关于开展辅导员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考核内容、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新疆工程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新疆工程学院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等规定执行。考核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牵头,通过党委学生工作部、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等进行综合量化考核测评,按照规定的优秀比例,确定刘伟等12名辅导员考核结果为优秀,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联系。
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0日
联系电话:13364761461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