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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初审名单的公示

作者:孙锋 时间:2022-11-21 点击数: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高等教育)的通知》(新教函【2022】62号文件精神依据新疆工程学院自治区人民政府高校助学金实施细则(修订)》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评选程序,经学生申请与班级推荐、学院评审与公示、学生资助中心汇总审核报校学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后,现将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自治区人民政府助学金(1-5次)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2022年11月21日--2022年11月25日。

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室:7977126、学生处处长: 7977312



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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