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时间:2020-12-03 点击数:
各部门,各学院:
为做好2020年勤工助学补助工作,及时落实补助发放,保障学生的利益,根据《新疆工程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8-11月勤工助学材料限时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1、设立勤工助学岗的部门和学院于12月6日20:00前将8-11月勤工助学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报送完毕,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2、12月份勤工助学材料于12月20日前报送完毕,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3、各部门和学院务必保证报送资料的准确性。
学生处资助中心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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